□據新華社電
  10月28日,廣西平南縣大鵬鎮發生一起殺人案,該縣公安局民警胡某酒後在該591鎮某米粉店購買食品時,開槍將女店主吳某及其丈夫打傷,吳某經搶救無效死亡。
  本應是“執法者”角色的胡某為何成為“行凶者”?持槍在身的胡某,是否在執行公務?當地警方槍支管理是否存漏洞?新華社“中國新成屋網事”記者就此進行了調查。
  開槍褐藻糖膠前是否曾發生爭執
  事件發生後,傷者蔡世勇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時說,自己右肩鎖骨附近中槍,28日當晚子彈已經取出,烤肉沒有生命危險,但仍需住院治療。兩個女兒由母親幫忙照料。
  蔡世勇回憶景觀設計說,28日晚10時許,他和妻子吳某正坐在自家螺螄粉店內一張桌子後面的躺椅上看電視,“我坐在靠外面的位置,那個人(指胡某)進店後,問有沒有熱狗和奶茶,我回答說沒有。 ”
  蔡世勇稱,這時胡某往店里走,手裡拿著槍,由於事情來得突然,他十分緊張。胡某到了他面前的時候,他嚇得一句話沒說。沒想到胡某先是對天花板開了一槍,然後對蔡世勇開槍,擊中他的右肩。
  “我中槍後,小聲跟老婆說給姐夫打電話報警,不過那個人緊跟著朝我老婆開槍。 ”蔡世勇說:“我老婆頭部、腹部各中一槍,她懷有身孕,送醫院後不治身亡。 ”
  事後,貴港市公安局通報稱,犯罪嫌疑人是平南縣公安局刑偵大隊民警胡某,酒後到米粉店購買食品時,與店主發生爭執,開槍殺人。
  對於“發生爭執”的說法,蔡世勇並不認同,他說,當時和胡某並沒有發生爭執,從胡某進店到開槍,不過幾分鐘的事情,他也不知道胡某為什麼開槍,只是看得出來胡某喝了酒。
  一位不願具名的大鵬鎮派出所民警告訴記者說,“米粉店離派出所約50米,我們在所里聽到米粉店內傳來第一聲槍響時,就趕緊出警,接下來的幾槍間隔時間都很短。 ”
  民警持槍怎能飲酒
  《公安機關公務用槍管理使用規定》中有明確要求,“公安機關公務用槍的配備以工作必需為原則”。
  酒後的胡某為何持槍出現在大鵬鎮?對於胡某當時是否在執行公務,貴港市公安局通報中未予提及。記者採訪了大鵬鎮派出所當晚出警的一名民警,他說,當天,胡某的確是在執行公務,他是在大鵬鎮協助兩名湖南警察查辦一宗跨省騙婚案。
  然而,按照槍支管理的規定,警察只有上班和執行任務時佩帶槍支,下班和執行任務後需將槍放回單位集中保管,並且有嚴格規定:“非警務活動嚴禁攜帶、使用槍支,不得攜帶槍支飲酒”。當地派出所民警說,胡某下班後佩槍並飲酒是明顯違反規定的行為。
  這位民警說,當天晚上是一些人在一起喝酒,但大家都不知道胡某身上帶有槍。飯桌上喝了不少酒,直到晚上10時左右才散,接下來不久,就發生了米粉店內那幕慘劇。
  案發當晚出警的大鵬派出所民警說,到店里後,看到現場很混亂,女店主倒在地上,胡某和米粉店老闆蔡世勇正在搶槍。 “胡某當時沒穿上衣,看得出來是醉酒狀態。 ”
  槍支管理漏洞如何補上
  案件發生後,廣西相關部門啟動對責任人的問責程序。自治區公安廳和貴港市公安局派出工作組到平南縣指導案件偵辦工作,查糾管理教育存在的問題。
  目前,該案犯罪嫌疑人胡某已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 10月31日下午,貴港市委、平南縣委分別對平南縣公安局局長、政委、分管副局長、刑偵大隊大隊長、刑偵大隊教導員及大鵬派出所副所長等6人停止執行職務,接受組織調查,將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平南民警酒後開槍殺人事件在網上引發熱議。多數網民認為,民警酒後開槍事件,根本原因是當地公安部門對有關管理規定執行不嚴。公安部對槍支和器械的使用有明確而嚴格的規定,公安部“五條禁令”中也有“嚴禁攜帶槍支飲酒”的明確規定。
  (原標題:“執法者”為何成為“行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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